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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0月31日,三七互娛網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三七互娛”或“公司”)發布公告,2025年10月31日公司和相關責任人李*偉先生(現任董事長)、曾*天先生(現任副董事長、總經理)、胡*航先生(現任副董事長)、楊*先生(時任董事、副總經理)、葉*先生(現任董事、董事會秘書、財務總監)、吳*紅女士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》(處罰字[2025]71號),經查明,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: (一)2014年至2020年年報披露的股東持股情況存在虛假記載 2014年4月,原蕪湖順榮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順榮股份”)重大資產重組配套融資發行47,713,715股“順榮股份”,其中吳*東認購的3,559,045股、吳*紅認購的8,159,045股、吳*認購的4,880,716股、葉*華認購6,119,284股實為給李*偉、曾*天二人代持。三七互娛2014年至2020年年報披露的股東持股情況均存在虛假記載。 代持事項由李*偉、曾*天二人決定,代持股份的資金全部來源于李*偉和曾*天收到的股權收購款。吳*東等人持有的代持股份自2018年起開始減持,至2021年9月全部減持完畢,減持指令由李*偉、曾*天二人安排楊*下達。代持股份分紅款、減持收益分配受李*偉、曾*天二人控制。 證監會認為,三七互娛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六十三條、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,構成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、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。 對上述違法行為,李*偉、曾*天系決策者,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。李*偉簽署2014年-2020年年報,曾*天簽署2019年-2020年報,二人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;吳*紅知悉并參與代持事項,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,其簽署2014年-2018年年報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;楊*知悉并參與執行,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其簽署2014年-2020年年報并保證所披露的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李*偉自2019年4月8日成為三七互娛實際控制人,其在2018年、2019年、2020年年報中隱瞞其和曾*天共同持有的股份,構成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條第三款、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。 (二)2018年年度報告未披露收購江蘇極光股權事項為關聯交易,存在重大遺漏 2018年2月7日,三七互娛公告收購胡*航持有的江蘇極光網絡技術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江蘇極光)20%股權。經查,胡*航系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,上述交易屬關聯交易。 2011年,李*偉、曾*天成立上海三七,胡*航在成都經營一家公司為上海三七進行游戲開發。2013年,李*偉、曾*天邀請胡*航來廣州進行游戲開發,承諾給其部分股份。2013年10月,上海三七設立江蘇極光,負責上海三七游戲開發業務,胡*航是江蘇極光負責人。2013年以來李*偉、曾*天二人持續將胡*航作為三七互娛核心高管團隊向其進行收益激勵。2017年江蘇極光歸母凈利潤占三七互娛的34%。胡*航2022年3月24日起任三七互娛副董事長。 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七十一條第三款,胡*航屬于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,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,系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,三七互娛收購江蘇極光20%股權事項屬于三七互娛與胡*航發生的關聯交易,三七互娛2018年年度報告對上述交易未予披露,存在重大遺漏。 證監會認為,三七互娛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,構成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違法行為。 李*偉、楊*、葉*均知悉上述情況,在2018年年度報告中保證所披露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對上述違法行為,李*偉、楊*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;葉*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 (三)三七互娛2020年間接收購廣州三七股權事項為關聯交易,2020年12月7日披露的臨時公告虛假記載、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2020年12月7日,三七互娛公告擬收購徐*高、薛*持有的淮安順勤合伙企業100%股權,收購賀*等四人持有的淮安順景合伙企業100%股權,實現對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廣州三七)20%股權的間接收購,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。經查,徐*高系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,上述交易屬關聯交易。 2013年初,李*偉、曾*天、徐*高成立深圳市逸飛沖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,開發手機游戲平臺并提供手機游戲運營服務,徐*高負責公司管理和運作。2013年底,深圳逸飛沖天公司業務已初具規模。由于上海三七手游業務經營不好,李*偉、曾*天邀請徐*高攜團隊加入上海三七。2013年6月,上海三七設立廣州三七,負責上海三七手游業務,徐*高任廣州三七負責人。2020年廣州三七歸母凈利潤占三七互娛41%。徐*高2023年5月起擔任三七互娛總經理。 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七十一條第三款,徐*高屬于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,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,系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,三七互娛間接收購廣州三七股權事項屬于三七互娛與徐*高發生的關聯交易,三七互娛披露的臨時公告存在虛假記載,2020年年度報告對上述交易未予披露,存在重大遺漏。 證監會認為,三七互娛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,構成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。 李*偉、曾*天、楊*、葉*、胡*航均知悉上述情況,在臨時報告及2020年年度報告中保證所披露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對上述違法行為,李*偉、曾*天、楊*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;胡*航、葉*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 (四)2018年至2021年年報未披露與海南力源等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,存在重大遺漏 海南力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海南力源)等公司由李*偉、曾*天等人設立并控制。根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》(證監會令第40號)第七十一條規定,海南力源等公司是三七互娛的關聯方。三七互娛2018年至2021年年報未披露與海南力源等公司發生的1.15億元、1.08億元、7.60億元、1.93億元關聯交易,存在重大遺漏。 對于上述關聯交易,李*偉、曾*天、葉*、楊*均參與并知情,在上述年度報告中保證所披露信息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對上述違法行為,李*偉、曾*天、楊*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;葉*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。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、性質、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,依據2019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,證監會擬決定: 一、對三七互娛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并處以900萬元罰款; 二、對李*偉給予警告,并處以1400萬元罰款,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500萬元,作為實際控制人,罰款900萬元; 三、對楊*給予警告,并處以350萬元罰款; 四、對曾*天給予警告,并處以350萬元罰款; 五、對葉*給予警告,并處以150萬元罰款; 六、對胡*航給予警告,并處以80萬元罰款。 依據2005年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吳*紅給予警告,并處以25萬元罰款。
責任編輯: 梅長蘇